《吾弟大秦第一纨绔》

第523章 想要临济,拿命来换(1/2)

  送信的秦军没有活着回来。

  一具无头尸体从三丈高的城头上丢了下来,噗通一声摔在地上,摔在了二十万秦军的心里。

  前锋军队握紧手上的秦剑,脸上升起肃杀之意,眼中开始血色弥漫。

  两军交战,不斩来使,纯粹是一句屁话。

  从兵圣孙武写下“兵者,诡道也”这五个字,率先不讲道义使用阴谋诡计开始,春秋无义战。

  李信早就知道是这个结果。

  如果周市有心投降,眼前就不会伫立这么一座三丈高的城。

  他不生气,相反,他很欢喜。

  李信军功不如蒙恬,但他的爵位比蒙恬要高。

  他是陇西侯,大秦军功爵第十九等,关内侯。

  这不是他一人之力,而是他父子两代人的努力,秦国爵位为继承制。

  

  嘴角勾起冷笑,他凝视着那崭新又仓促的城头,抽出手中秦剑。

  一寸长,一寸强,长枪长戈在宽阔战场上使用效果极佳。

  而在攻城,兵器太长会阻碍行动,反而不如副武器刀剑管用。

  “传令!攻城!”

  传令兵静默等待。

  攻城战和野战不同,在发布进攻命令后,还会发布一个更重要的消息。

  “先登者,功斩千锐!”

  斩杀一个锐士,就能升为第一等爵公士,得田一顷、宅一处、钱二百、俸五十石。

  原本钱二百是仆一个,隶臣妾废除,改人为钱。

  斩千名锐士,足以但绝不是一条捷径。

  斩杀千名锐士,可跳过第二等爵上造,直接成为第三等爵簪枭,得田三顷,宅三处,钱六百,俸一百五石。

  除此以外,在秦军中,每顿吃的饭菜根据爵位不同而不同,簪枭可有精米一斗、酱半升、菜羹一盘、干草半石。

  秦军有四大军功——先登,破阵,斩将,夺旗。

  先登,便是最先登上城墙,这是平民出身的秦军能迅速崛起的路径。

  一战,从一个平民,一步登天为簪枭,但这不是一条捷径。

  需要顶着锋锐的箭矢、数不清的蝗石、滚烫恶臭的金汁,是拿命去拼。

  且几率极低,这份并不滔天的富贵只会给第一个先登者,第二个登上城墙的什么都没有。

  就是这样一个赌上性命来搏,微小到不能再微小的机会,诸国之内,也只有秦国提供。

  一个个传令兵奔跑着接力,将将军的话传遍。

  “将军有令!攻城!先登者功斩千锐!”

  听到的秦军们都红了眼眶,尤其是最前的一排秦军,一个个都变成了虎狼,对着那三丈高的城墙露出锋锐的獠牙。

  可不是每次先登都有这么大的功,多亏这群魏狗修了这么高的城墙。

  “岂曰无衣?与子同袍!王于兴师,修我戈矛,与子同仇!”

  冲锋开始了,秦军一手举着木制的圆盾,一手提着秦剑,嘶吼着向着不远处的临济奔跑,踢踏声化为战场主旋律。

  只要第一个登上那座城!我就是簪枭!

  冻土溃散,烟尘弥漫,凛冬最后的寒意,留不下秦军脚步。

  当这一堵烟墙混杂着黑甲,出现在临济城外三百五十步的时候。

  锐鸣破空之声,突兀又强硬地撕裂主旋律,硬闯进来。

  晴空为之一暗,数不清的利箭在空中达到最后点后,滑了一个圆弧下落,扎入烟尘。

  黄沙细微染红,劲风带上腥味。

  春天是万物生发的季节,唯有人在死。

  “岂曰无衣?与子同泽!王于兴师,修我矛戟,与子偕作!”

  更大的嘶吼声穿破了箭矢封锁,那堵沾染了红色的沙墙竟然移动的更快了,这些冲锋的秦军先前留了力。

  临济魏军等着秦军进入射程射杀,秦军也在等着魏军箭矢加速奔跑。

  这是一场比赛,胜者生,败者死,生死时速。

  城头上。

  军政一把抓,既是魏国相邦,又被魏王咎拜为上将军的周市,在亲军保护下观察战场态势。

  “岂曰无衣?与子同裳!王于兴师,修我甲兵,与子偕行!”

  歌声带着风,在周市耳边响起,他眼中露出一抹羡慕。

  若是魏军当初有秦军这么悍不畏死,何至于灭国啊。

  无论看了多少次,每一次,他都会为秦军威势所震撼。

  其实能够拼命的不止是秦军。

  灭赵邯郸之战,赵军宁死不降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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